反对发誓派
省社科院心理学教授林和生《“审判”余秋雨》作者聂作平巴蜀明星媛凤
(该派人士多出现实之语,主张以规定等制度代替空洞的宣誓)
道德承诺很虚假不如做财产公证
婚姻登记处作为国家的行政机构,初衷是想通过道德引导让新人们重视婚姻,加强双方对婚姻的责任感。“婚姻誓言”想法是不错的,但我认为,颁证机关作为国家机器,更多的应该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完善,而不是仅仅通过让当事人宣誓、诉求的方式达到彼此间遵守社会道德的目的。强行让人们“赌咒发誓”的做法并不可取。
我认为道德承诺都是虚假的,婚姻是否幸福和长久,关键要看双方内心对这桩婚姻是不是真正满意,以及结婚以后,双方是否用心来经营它,用实际行动来维护它。即便是要宣誓,我觉得大家应该更注重现实,与其相互宣誓,还不如到公证处做一个家庭财产公证。(林和生)
又肉麻又“浮云”宣誓没好大必要
我觉得宣誓就只是个形式,没好大必要。说得再肉麻,也不能保证将来会有美好的婚姻。结婚前,男女双方都是尽量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不管谈恋爱的时候怎样爱得死去活来,婚后总会慢慢归于平淡,而当最初的激情转化为平淡的亲情时,当双方生活开始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产生矛盾时,当初再美好、再动听的誓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没有哪个结婚的时候是想到离婚的,大家都希望能过一辈子。但毕竟这个社会有太多的诱惑、太多的变化。
结婚证设“合同期”期满再说续约与否
婚姻宣誓,只是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对婚姻加一道安全锁,我觉得恐怕不一定有什么效果。两个要离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宣过誓就不离了。它只是一种形式,企图用这种形式来唤起责任感,是缘木求鱼,没有效果的,责任感是发自内心的东西,不是什么样的形式可以激发的。
财产公证肯定更有保障,虽然公证的确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和习惯,但如果硬要给婚姻加一道保险的话,它肯定比仪式更有实效。
结婚是两个人之间你情我愿的事情,可能在其双方的父母亲面前宣誓效果更好。我倒是有个建议,结婚证应该有有效期,比如五年,十年,期满了,双方如果都同意续签,就再签,如果不同意,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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