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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忌滥用补药

http://www.vdolady.com | 2010年1月05日 11:53  | 精彩专题 | 收藏

孕妇为什么不宜多服补药?有些妇女怀孕后,就多吃补药补品,希望胎儿长得快、长得好,不管是人参还是鹿茸,样样吃。其心虽可嘉,但做法实不可取,这类补药对孕妇和胎儿,实在是弊多利少。

人参虽属老少皆宜的大补元气之品,然其作用原则为“虚则补之”.如孕妇怀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就会气盛阴耗,阴虚则火旺,亦即气有余,便是火。人在内服100毫升3%的人参酊后,就会感到轻度不安和兴奋。如内服200毫升后,可出现中毒症状,如全身玫瑰疹、瘙痒、眩晕、头痛、体温升高和出血等。孕妇滥用人参,容易加重妊娠性呕吐、水肿和高血压等,也可促使阴道出血而致流产。胎儿对人参的耐受量也很低。曾有报道,某妇女怀孕后1个月开始常服人参,2周后出现心悸、胸闷、头痛、失眠、鼻腔出血和下肢浮肿等症状,继而出现阴道流血,待4个月后检查时,胎儿已死亡。所以孕妇不可滥用人参。

孕妇除了不可滥用人参外,因鹿茸、鹿胎胶、鹿角胶、胡桃肉等也属温补助阳之品,孕妇也不宜服用。如果病情需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孕妇想服补药,也应本着产生宜凉的原则,酌情选用清补、平补之品,如太子参、北沙参、淮山药、生白术、百合、莲子、麦冬等。若孕妇脾胃功能良好,食欲正常,没有恶心、呕吐和腹泻,也可适量服用阿胶,以利养血安胎。常言道:药补不如食补。苦孕妇想进补,不如注重日常生活中饮食的搭配、多样化,多食新鲜蔬菜和水果,注意调养,这样做更比吃补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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