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最短命经济适用房?
在2009年10月份拿到经适房建设许可证后,昆明市第二农场的381户职工以为自己不久就可以高高兴兴地住进新房。可一年不到,在新房还未建好的情况下,政府的拆迁令到了。381户职工集资修建的13栋经济适用房,刚刚搭起框架,就面临拆迁的命运。
据了解,这批经济适用房取得了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各项合法手续。2009年10月10日,跑马山实业总公司获得了经济适用房建设许可证,新房于去年11月8日动工。很多工人还记得,动工那天,工地上还放起了炮仗,很多老职工喜笑颜开。这里每套房子的面积在88平方米左右,按照计划,这些经济适用房本应该在2010年9至10月份开始安装门窗,11至12月份进行绿化和道路建设,春节时,职工们就可以搬进新家。但是,随着政府规划的改变,这些还未建好的新房,便面临拆迁。“这是最短命的经济适用房。”2010年12月20日中午,张强(化名)站在昆明市第二农场那些还没有完工的经济适用房的广场上,说话的语气有点激动。
跑马山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王洪介绍,2010年5月,厂里接到了拆迁通知,那些还没有完工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不停止建设。“我当时提出了我们的困难,这里要拆迁,我们的厂区搬到哪里去?我们的老员工,工作怎么办?他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由于房屋还没有完全建成,所以,公司暂时没有分房到户,但由于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归员工所有,作为领导的王洪,既得不到拆迁办的理解,也得不到职工的支持,“拆迁办的说我不支持他们的工作,职工们说我不为他们说话,我两头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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