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诗曼昨日透过律师入禀高院控告《3周刊》诽谤。入禀状指出,今年二月十一日出版的第540期《3周刊》刊登了一篇诽谤佘诗曼之报道,报道标题是“佘诗曼陈豪密会 廖碧儿酒店踢窦”,而《3周刊》的网页中,也刊登了另一篇标题差不多相同的报道,同样有诽谤成分。原告人佘诗曼现要求高院向两名被告魏四海及耀咏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禁制令,阻止两被告再发表类似言论,并向两被告索偿。记者昨向阿佘了解,但至截稿前仍未获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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