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跟烈分手,是2002年4月22日。
6月毕业后,进了一家外资公司,第一天的我只有不安和害怕,
他,哲,是公司的主管,看着局促不安的我,笑着安慰我。
我开始注意这个不太显眼的主管,他很温柔,很体贴,他不把关怀说在嘴上,
总是让你亲身的感受到他的爱护。
他总是微笑着,总是怜爱的说我总是傻笑。
他是个和易一样温柔的人,是个和易一样可爱成熟的人。
但是在他已经成为我眼中唯一风景的时候,我才惊觉,他已经有了女朋友。
我把我的感觉压在心底,我成为他的知己朋友,为他出谋献策,
就像当初易呵护着我一样,我和易抱着同样的心情,我希望他幸福。
既然他已经觉得幸福,那么我就放弃我的感情。
我对哲说,要是我没有办法和我心爱的人在一起,那么这辈子我守护着他的幸福,
我不会告诉他,因为不想让他难做,我可以以任何一种角色默默的守侯着,下一辈子让我再当他的新娘。
我笑着说,希望他下一辈子能给我一个机会,好好的去珍惜他。
哲说,你很善良。
我说,是啊,因为我要幸福啊,我幸福的话我心爱的人就会幸福,而我幸福的来源就是看着我心爱的人幸福啊。
哲说,不痛苦吗?
我说,痛苦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我说,我要去澳洲了,我无法对我爱的人许诺,而且他看起来好幸福啊。
所以,我放弃。
我的阳历生日快到了,我想易,很想。
4年前我不懂珍惜,4年后我无法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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