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时候,在学校附近的茶吧里,我看到他和一个小鸟依人般的女孩儿相拥而坐,还亲昵地喂着水果……春深处,落花人独立。
27岁那年:文常约我一起去吃饭,吃的最多的是小龙虾。
我温顺地坐在餐桌旁,看他细心地剥去虾壳,小心翼翼翘起沾满龙虾汤汁的手指,将白白胖胖味道鲜美的龙虾肉送入我嘴里。
他那专注的神情让我心动。
在吃过好几次龙虾之后,我竟然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的求婚。
现在想来,都觉得太便宜他了。
37岁那年:为了纪念我们结婚十周年,我打电话给文,让他送我玫瑰,晚上一起去外面吃饭。
结果我收到了文送来的玫瑰,红红的,但却只有一朵,还有随后递过来的青菜和活鱼。
他还振振有词:在家自己做菜吃,多实惠!
45岁那年:我胃不好,文找来了偏方,每天吃两个油煎蛋。
我懒,有时候忘了吃,文就每天起来给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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