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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惩罚偷吃果子的孩子,还是去惩罚树?

http://www.vdolady.com | 2010年11月11日 22:21  | 精彩专题 | 收藏

追求一份独占的感情是每一个正常人的愿望,但不管是"日记局长"日记里面的那些主角,还是张二江那一百多位姘妇,她们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幸福。也许这些"第三者"抱有各种各样的目的,甚至可能"心甘情愿",但并不能改变她们被玩弄的本质。如果追究她们的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

夫妻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理应在两个人之间解决。现行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提出赔偿,但索赔对象仅限于配偶本人,这是合理的。这个世界本就充满了诱惑,禁不住诱惑的孩子偷吃了树上的果子,该受惩罚的是那个偷果子的孩子,而不是那棵树。夫妻间不能够做到互相忠实对方,已经失去了婚姻存续的基础,当事方理智作法是选择离婚,同时争取更多的赔偿,而不是追究第三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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