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对第三者问罪的法学专家们开出的药方,在于想要以"苛政猛于虎"的立法来治道德虚无的病,想要以一剂猛药来治疗这个时代普遍罹患的"第三者人格"病,但这显然并不理智,甚至足以引发更加强烈的反弹和反抗,对于患了道德虚无症的群体来说,最不怕的,第一是舆论,其次是各种在他们看起来仍然划算的"惩戒"。
相对于中国社会的价值混乱,西方文化中的一些已经日渐清晰的做法实在值得借鉴。譬如,当中国人明明嫁给钱时,她们往往不好意思说自己看中了钱,甚至不好意思签婚前协议,一定要信誓旦旦彼此是情深似海;当婚姻破产或恋爱崩盘的时候,他们又往往由于缺乏契约精神而发生了灾难般的混战,这个时候,各种利益争夺战连法学专家也束手无策了,过错方认定困难,法院判决取证繁琐,总之,如果公民自身缺乏契约精神和协商能力,那么,两百万或两千万价码的纠纷--这种灾难性的悲剧就会重复上演。
至于他们口中所谓的爱,成为了这些灾难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早已荡然无存;爱,本来是一门艺术,需要的是人格尊严的对等和灵魂力量的匹配,那些哭哭啼啼、嘈嘈嚷嚷的男男女女们,哪里是在造就爱呢?让爱情的归爱情,契约的归契约,经济的归经济,法律的归法律,恐怕是一条合适的路径。但,这个时代的"爱无能"病,终究也还得爱来医治,而不是高悬的立法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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